新国企新活力|改革开放40年江苏国有企业发展回顾(上)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江苏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革、改组和改造,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得到优化,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大大增强。
回顾江苏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40年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其中,在1978年-2012年的34年里,主要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探索制度创新、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企业改革(探索出资人到位改革)四个阶段。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江苏国资国企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阶段。
一
放权让利阶段(1978—1986)
国有企业改革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对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作局部调整。1978年,江苏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对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集中力量恢复工业生产。1979年8月,经国家批准,江苏在131个单位中试行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利润留成制度试点。1980年,江苏扩权试点单位扩展到461户,并由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逐步展开。1981年,全省对地、市、县实行了财政包干,工交企业以落实财政任务为目标,广泛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在全省面上推开。据不完全统计,至1981年,全省预算内企业1958户(不包括交通),实行各种形式经济责任制的有1860户,占95%。为调动职工积极性,部分企业实行了内部经济责任制。
上世纪80年代,海盐生产用推车收盐
1984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江苏制定了27个具体规定,陆续下放了34个工交企业、560个粮食企业、69个运输企业交所在市、县管理。省各有关部门和市、县也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放权措施,下放了权力,为搞活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扩权试点,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以及民主管理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自主权。
扩大企业自主权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先进吃亏、鞭打快牛”以及受价格因素影响大,生产任务严重不足的企业遇到的矛盾大、问题多。为了改变改革中企业与国家分配关系不规范和财政赤字过重的状况,国家决定实施“利改税”的改革,为企业进一步改革创造有利环境。从1981年起,江苏在常州、无锡两市选择了部分企业进行利改税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江苏在1983年普遍实行了第一步利改税。至1984年底,全省实行利改税的企业有1927户。1984年全省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到1985年,共有7645户国有企业实行了第二步利改税。
二
承包经营阶段(1987—1993)
实行利改税后,多数企业负担过重,企业效益逐年下降,连续两年企业上交财政下降。为改变这个局面,国家探索实施进一步的改革,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其基本内容是:所有者得到固定收益,超额部分归承包人(企业)或国家与企业分成,即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成,欠收自补。探索实行经济责任承包,江苏比全国面上要早。从1984年就在360户企业进行厂长(经理)责任制试点,此后迅速推广,至1985年,全省90%以上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及70%以上大中型企业实行了以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1987年,在全省年上交税利5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骨干企业中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到年底,全省90%以上的预算内工业企业、近60%的大中型商业企业逐步推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承包制改革逐步向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商业、物资等行业扩展。1989年,江苏企业开始了第二轮承包工作,到1990年底,全省有7700多户县以上企业签订了承包合同,占应承包企业的78%。
县域经济发展受到电力瓶颈制约,全国发达县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小电厂。图为1987年1月成立的“宜兴热电厂筹建指挥部”所在地。
从各地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践来看,承包经营调动了企业积极性,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1987—1990年,全省预算内工业企业的总产值比承包前的四年增长46%,实现利税增长18%。预算内工业企业近三年上交利税103亿元,加上能源基金、预算外调节基金和税前还贷部分合计为146亿元,占全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的80%以上。预算内工业企业近三年企业留利比承包前三年平均增长11.4%,企业留利中生产发展基金平均增长9.9%。1990年与1986年相比,全省物资、商业系统固定资产、自有资金均增长了一倍以上。1987年,全省预算内企业留利比1986年增长24.22%,还贷比1986年增长52.69%。1988年,预算内企业还贷比上年增长45.7%。
这一期间其它各项企业配套改革也逐步深入,企业定价权、外贸自主权、机构设置权进一步扩大,用工和分配制度也更加灵活。1992年,省政府还下发《关于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的意见》,从投资立项、生产计划、产品价格、进出口经营等10个方面提出10条放权措施。年底,又制定《江苏省转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经营机制实施办法》,提出37条具体措施。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到1992年底,全省共有企业集团350家,参加集团的成员企业14810家。企业兼并破产试点也迈出了较大的步伐。
三
探索创新阶段(1994—2002)
从1993年开始,国家着力从体制上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至此,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探索制度创新阶段。
1994年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
一是探索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1992年,进行了规范的股份制试点。到1993年,全省股份制试点企业共742户。1994年,全省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到1997年底,试点企业完成改制和工商登记的占82.14%,1998年又新组建股份有限公司61家,有限责任公司8370家。全省还组织开展“学邯钢、学春兰集团和学小天鹅公司”活动。企业集团继续壮大,到1993年底,全省企业集团已有400多家,其中省级企业集团144家,全省年销售额达10亿元的企业集团已有10家。
二是推进企业改制和重组。到2002年底,全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改制面为89%,全省国有小企业基本完成改制。推进兼并破产,探索市场经济中企业退出机制。到1993年底,全省共有788家企业被兼并,有13家企业依法实施破产。1998年,企业兼并破产政策从原有的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向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和纺织压锭重组项目拓宽。1999年,纺织行业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101.7万锭的压锭任务。2000年,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与脱困三年两项目标基本实现。截至2000年底,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面降至17.5%,亏损额16.34亿元,与1997年相比,亏损面下降了21.5个百分点,亏损额下降了42.8%。到2002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1706家。其中,大型企业338家,中小型企业1368家。
三是加快配套改革。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即改革干部管理制度,搬掉“铁交椅”,干部能上能下;改革用工制度,端掉“铁饭碗”,职工能进能出;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撤掉“铁工资”,职工收入能高能低。1992年,徐州率先进行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随即在全省推广。1998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展开,顺利完成了基本养老保险向全国统一制度的并轨工作。到1999年底,各省辖市全部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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